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辦法
一、宗旨:
為加強增進會員福利,鼓勵會員子女向學特設置本獎學金。
二、對象:
凡加入本會為會員滿一年以上者,確實履行會員義務,繳清應繳會費、勞健保費等款項,如合於本辦法之規定者主動提出申請。會員本人或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而各項成績符合本辦法之規定者;惟國外學校、在職進修班、社區大學、假日班、空中大學、各軍事學校及應屆畢業生均不得申請本獎學金。
三、名額:
高中職組10名、大專技術學院組8名。
四、審查:
本會設立獎學金審查委員會由本會福利組及理監事擔任之。
五、申請期限:每年8/15至8/31止,逾期不予受理,每年以一次為限。
六、本辦法經理會通過,並呈新北市政府核准後施行之,修正時亦同。
七、本獎學金發放標準得視工會財務狀況而調整,修正時亦同。
八、申請條件:
會員子女獎學金,分公私立學校,分數如下:
• 高中組:
公立學校智育83分以上,德育82分以上,體育70分以上。 私立學校智育88分以上,德育87分以上,體育70分以上。
( 每名獎勵金1,200元整 )共10名
• 大專大學組:
公立學校智育82分以上,德育80分以上,體育70分以上。 私立學校智育87分以上,德育80分以上,體育70分以上。
( 每名獎勵金1,600元整 )共8名
• 每戶以一名為限。
• 成績如為優等以95分計,甲等以85分計,乙等以下不計之。
九、申請手續應備證件:
1. 學生證正本(若為影本需與正本相符)。
2. 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。
3. 戶口名簿正本。